我得承认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其实几分钟以前我还有这种想法。我想在blog上煽情一下,说说自个儿是怎么在完美的道路上一路狂奔的。但是这几分钟我有点明白过来了。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少谈些主义吧,多研究些问题的好。
夫人生在世,那么较真干什么呢?那么追求干什么呢?那么跟自己过不去跟别人过不去干什么呢?
还是那句话:你图个什么呢?
几个月前跟一个师姐吃饭,我说,现在我的信条、准则都能归结到两句话上,第一句是:你图个什么?第二句是:谁都不容易。
话糙理不糙,自有人能知道这两句话的妙处。多记着点第一句话能让我少做些傻事,多想着点第二句能让我多宽容宽容别人作的傻事。
但是。
我现在发现我忘了一点:傻事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种必然。不论你怎么盘问自己,犯傻也是必然的,无论你如何原谅,看别人犯傻也是少不了的。
以前写东西里提过一句话:我将超越,但永不能到达。可能还真是这么个状态。
寡人之于生活也,尽心焉而已。
这是今天晚上七点半左右我脑海之中冒出来的一句话。
昨晚,2004年6月14日,毕业第一场酒。
全班20人,来了17个。
先是下午一块照相,个个黑袍高帽,像一队小道士。有人提议拿把扫帚来学哈里波特。
合影,单人,自由组合,以及各种各样奇怪的照法全出来了。
晚上去吃饭,饭吃得比较安静,关键是我们班说是一班同学,大学四年在一起的接触也并不多,这从饭局中不断有人叫不准其他人的名字就能看出来。
后来就有人提议玩杀人游戏。杀人游戏好阿,增进了解培养感情还能明辨是非。
于是就玩。反正也没一个酒风浩荡的。
历次玩杀人游戏我被怀疑为杀手的几率总比别人多。这一度让我很自卑。甚至对自己的个人品质产生了怀疑。这一次也不例外。但事实证明我大半情况下还是清白的。
这种情况产生了如下几个后果,一是真正的杀手总会试图把我留到最后以替他吸引视线好继续隐蔽在人群之中,二是尽管杀手努力保全我但我往往很快就被冤杀而死。
所以很多常跟我玩这个的人都知道最好是干脆一上来就先把我揪出来算了,真是那就最好,不是也省得我以后混淆视听。
悲哀啊同志们。
昨天玩得还好,大家群情激愤手舞足蹈。但后来,杀人游戏就慢慢演变成了真心话大冒险。
我个人以为真心话大冒险是有史以来比较超级操蛋的游戏之一。大冒险就纯粹是拿人找乐了,熟人还行,稍大一点点地范围就不宜推广。
真心话稍微柔和点,但问来问去总是一个问题:性经验。熟一点的问人家有没有过有过几个,在熟一点的就问都是谁跟那谁谁谁有没有有过几次有没有特别的方法,实在有贼心没贼胆一点的也会问问人家交过几个男朋友交过几个女朋友最喜欢的是哪一个之类的问题。你他妈就是知道了又能怎么着啊。而每次真心话大冒险,气氛最尴尬最没劲的时候就是当事人不急不慌地公布答案之后的那几秒。
对付这种混蛋游戏只能两种人,一种是真的什么事儿都没有过的,白纸一张,你爱问就问吧,另外一种就是君子坦荡荡,百般浑不吝的大英雄。问什么说什么,说了,你又怎么着?
很可惜的是,目前这两样,我还都不是。而且,更可惜的是,每次玩这种游戏我都是比较容易吸引火力的那种,每次我不幸中招都会有人提出早憋着你小子呢。对此我早已无能为力,只好尽量坦荡,尽量做坦白状,同时暗自思考如何提高撒谎技术,暗自发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坚决不中招。
想起一个事儿来,前些天听说某名校一帮学生聚会,这帮学生都是名校某关乎国计民生天地正义的严肃专业的学生,而且也并不是小范围密友的私人聚会,但是人家大冒险的题目之一是让一个老实巴交的男生两腿之间夹一瓶啤酒,然后让另一位老实巴交的女生蹲下来去喝。这帮孙子。他们要是在美国参军,一定会跑到伊拉克虐囚。都是他妈畜牲。
其实我一直觉得恶搞是一种美德,是一种极大的智慧。但是恶搞也得分在哪搞,跟谁搞。不能把恶搞变成恶心人玩。
我还是再说一遍吧:
悲哀啊同志们。
现在是半夜2:26。17个小时前我光荣地抵达伟大祖国的首都,北京。
这十七个小时里,买了两本书,看了一部电影,吃了两顿饭,喝了一顿酒,看了一场球,理了一次发,见了若干老朋友。
买的两本书,一本是林语堂的中国传奇,这书名有很多种译法,其实就是林语堂在美国的时候用英文改写的很多唐传奇之类的东西。另一本是彼得潘。近半年来已经有好几个人跟我推荐过这本书,其实我一直没好意思说,这本书我其实是看过的,远在我上小学之前我就看过。不过是彩色的连环画那种。大本的。我到现在还记得其中几页图是怎么画的。比如彼得潘的影子被狗咬碎wendy给他缝的时候,比如两人携手飞向neverland的时候,比如最后Wendy被坏蛋一箭射倒,大家痛苦流涕的时候她又醒过来——因为射中的是彼得潘送她的橡皮纽扣。当然我买的这本没有那么多图画,是南海出版公司的版本,应该还不错。
看的一部电影是韩国的,死不张扬离奇失魂事件,我头一回主动看韩国片。值得纪念。
吃的两顿饭,有一顿是火锅,我在上海的几周里一次火锅都没吃过,因为每次我提议都会遭到大家的否决,弄得我很诧异。
喝酒则是因为刚才晚上11点多朋友突然拉着我们几个人一起出去看球喝酒,我对足球基本没概念,但朋友兴致颇高,我也不想全宿舍都去喝酒只剩我自己上网,干脆也去了。结果发现那酒馆里坐的全是看球的男生。坐下一会儿就有人过来跟我打招呼,是一个已经醉得不知道自己说什么的家伙,过来跟我掏心窝子,说我们打大一就认识关系不一般一定要聚聚等等,我赶紧赤诚万分的回应,说有时间一定聚聚,后来还互留手机号码。不理解喝醉后的男人是一种罪恶。
还有人来跟我打招呼,就是我前些天blog里头提过的安X斯,此君算得男人中的极品,而且敢恶搞,会恶搞,擅恶搞,在我们恶搞界称得上是一等一的人才。这次身边带了个女朋友,我说:又换了?他说:哈哈,刚认识的。一脸愧疚。其实他的私生活我倒还真不清楚,我上次见到他的女朋友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中间换没换过换过多少,我更不清楚。不过现在跟他在一起那女生我倒认识,而且很早就认识,也算是老朋友了。
两点整的时候球赛结束,我也不知道赢得是谁输得是谁,反正就跟着人流从酒馆往外走。安X斯君与我说到:走啊,Hi-5唱歌去!(我上次去那唱歌的时候遇见过他。)我说:算了算了,撑不住了。安君亦不作答,微微一笑,挥手作别,然后转身,携女生打车扬长而去。其实,不理解深夜两点携女友同行的男生,更是一种罪恶。
还要早起,今天就不多说了。
著名天才儿童一休说:好啦,就到这吧。
几个小时前去上海火车站买火车票。
轻轨上有一老头卖报。抱着一大堆。各种各样的。
我突然想起来今天星期四。
就想买份南方周末,自从来了上海我就没买过什么报纸,因为根本没时间看,但今天买了有时间看,因为明天坐火车。
所以就看了看,他那一堆里有六七样,都是上海那些烂小报——上海的报纸我就觉得有一种看上去还挺像回事儿,就是东方早报,就是登过野兔同学采访我的文章据说还配发我照片的东方早报。(其实我自个儿还没见过那报纸,不知道到底那稿子发没发。我有时候想,要是光发了照片没发采访那该多好。)
我就问那老头:“就这几样么?”
老头作不解状,说:啊?
我大点声说:“就这几样么?”
老头说:阿?
我又大点声说:“就这几样么?”
老头又说:阿?
我再大点声说:“就这几样么?”
老头摆摆手说:听不懂。
然后转身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从小到大头一回有人听不懂我说话。而且那老头说的也是普通话,当然,没我说得好。
我后来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我习惯把“这”读成“zhei”,四声——新华字典里是有这个读音的。
可是这也不至于吧。我想。同时心中黯然,持续20秒钟之久。
十一点二十了,一会儿还要写一个英文的brief,一个中文的proposal。不多说了,赶紧结尾——
啊, 这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几个小时前去买的车票。明晚回京。
毕业手续,体检,毕业照,饭局,我来了。
我得去趟后海,听连丽如说书。
得让蒋等等蒋爷领着我去趟潘家园,听郭德刚说相声。
得挑个下午自个儿去趟地坛,坐会儿。
得去趟大栅栏,找那个河北人开的小馆子,吃驴肉喝小二。
得请孙哥吃顿饭,争取拉着方悄悄去。争取喝倒他,尽量不被她喝倒。
得去看看《迷宫》,如果还没演完的话。
得去赛博买点碟,去国林风买点书。
得在学校的食堂吃顿早点。
得坐坐62路公车。
得去看看长安街王府井南池子午门外头的护城河。
哎,说着都他妈痛快。